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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李吉安]]貌似挡刀名 == 希望有精力的大神可以考察一下--[[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4日 (三) 06:57 (CST) 主要编辑者几乎只编这一个词条 词条内容过度详细不像出自他人之手 要么是自我炒作要么是拿人挡刀 没第三种可能--[[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19年12月6日 (五) 00:18 (CST) == 词条存废问题 == 关于刘大器,刘春浩,元振宇,陈云帆这几位,是否有必要撤下词条? --<span style="text-shadow: 4px 4px 2px #B399FF;font-weight:bold;"><font color="#D94DFF" face="微软雅黑">不动の大图书馆</font></span> 2019年12月5日 (四) 09:28 (CST) :烤夜雀建议撤了(或者移动一下,不开示实名),其他不评价--[[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5日 (四) 12:40 (CST) 追加一个各位讨论一下,[[实名/刘修齐]]这人只黑过独人,而且条目攻击性太强一直没改,成遗留问题了--[[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8日 (日) 01:31 (CST) == 本维基被墙了 == RT。—你恶俗,我完完全全的好人。([[贴吧/Sunimo|谁是最恶俗的人?]]) 2019年12月6日 (五) 07:52 (CST) :https://esgtmp.t91y.com --[[用户:T91y|T91y]]([[用户:Balance|联系站长]]) 2019年12月6日 (五) 11:24 (CST) :https://esugou.t91y.com --[[用户:T91y|T91y]]([[用户:Balance|联系站长]]) 2019年12月7日 (六) 17:28 (CST) :原来的网址我只用来给google做爬虫用了,以后不要用了,改用 esugou.t91y.com 比较合适。 -- [[用户:T91y|T91y]]([[用户:Balance|联系站长]]) == 有七说八,关于豫章书院事件 == 目前来看,是恶俗借着豫章书院挡刀,迫害豫章书院的志愿者,然后引发了一系列事件。 1,迫害手段极其相似; 2,用磁大师的名字作为昵称,与受害者对线; 3,有不断地所谓“豫章书院水军”小号出现,有的连演都不演,直接用恶俗语言沟通,最明显的就是“创像符号”,,,; 4,吴军豹本人否定指使他人威胁受害者; 有人知道更多吗?--[[用户:3Fo2o1l|3Fo2o1l]]([[用户讨论:3Fo2o1l|讨论]]) 2019年12月7日 (六) 23:53 (CST) 反正我不知道。--[[用户:Internal_Privoxy_Error|Internal_Privoxy_Error]] ([[用户讨论:Internal_Privoxy_Error|讨论]]) 2019年12月15日(日)17:12(CST) 什么群体会满口恶俗用语,但反而拿恶俗头子挡刀。参见本站评论区,我的意思。--[[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19年12月21日 (六) 13:01 (CST) :据蔡郑豪供述,他跟北法是好兄弟,这事绝对不是北法干的。北法都不死妈。--[[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20年1月8日 (三) 13:12 (CST) == 建议增加一个专门记录推特蛤蟆迫害记录的栏目 == 推特蛤蟆通常成群结队的出动网暴意见不合的人,现在恶俗五系中就只有推特键政系最跳,建立这个3分钟仇恨的栏目可以防止反恶俗人士忘记蛤蟆的罪行,而且多人编写记录可以减少劳动力,至少我也可以不用一条一条的翻他们记录,恶俗基佬的推特看了还倒胃口。 内容可以用文字叙述加上蛤蟆的推特害人发言截图。 可以像讨论板一样按照月份来记录。--[[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2月20日 (六) 22:14 (CST) :{{支持}}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0日 (五) 22:35 (CST) :{{支持}} 提议用快照保存蛤蟆言论以作为日后的呈堂证供--[[用户:异尘余生老冰棍儿|异尘余生老冰棍儿]]([[用户讨论:异尘余生老冰棍儿|讨论]]) 2019年12月21日 (六) 12:58 (CST) :{{支持}} --[[用户:T91y|T91y]]([[用户:Balance|联系站长]]) 2019年12月24日 (二) 09:30 (CST) :{{支持}} --[[用户:Cathy有只Cat|Cathy有只Cat]]([[用户:Cathy有只Cat|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17:15 (CST) == 代发:关于七海和狗维的道歉撤词条制度== 代某人发一个提议: <pre> 一个提议,七海和狗维的道歉撤词条制度。 今后狗维名气扩大后势必要登上表面舞台,也就是被更多的大众认识到,届时需要打造一个看似光辉的形象才能够被大众所接受,暴力人肉手段虽然是必要的,但这需要一个美化的理由,理由就暂且视为“帮助恶俗狗认识自己的错误,让他们脱离恶俗圈” 今后要在其他社区中与恶俗圈斗争的话,靠的就是舆论和意识形态。 网站则会转型,揭露记录恶俗圈罪行将会成为主流观点,用来代替原本的恶维报复行为。 然后新的一环就是道歉撤词条制度,可以参考诽谤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反正随便什么不管哪个国家的都可以,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按照罪行严重程度来制定诚心道歉后(服刑)撤词条的时间。 这个模仿法律的制度,可以平息人们对目标个体的愤怒,人们通过认知到“他受到了报应/他不再是威胁”这点,从而获得内心的平衡。还能够打响狗维名气,创造光辉形象。 关于七海,东方红利用过七海在药娘圈的名气传播支维,他有7千的关注者,我们也可以利用这点。 让他在推特上道歉,打响本站的知名度。就像支维红岸让受害者李檬萌道歉借此宣扬自己的强大影响力一样。 七海最开始的道歉只是认怂而已,推特上的道歉既不艾特受害者也不置顶,一点诚意都没有。 这回他来狗维的态度,他看起来是明白自己的立场,同时也体验到了网暴的痛苦,暂且这么认为吧。 我提议,让七海在推特上重新写道歉信,然后艾特受害者纸鸢、zmt、姬先生、里神乐,并且将这道歉信置顶推特主页3个月。 并且不再使用恶俗梗,例如巨大多,ao,上电视。 理由如下:使用这些恶俗梗,容易让普通人对恶俗梗产生好感,进而对恶俗圈产生错误认知,就像龙图传播一样。而且恶俗梗几乎都来自受害者,发掘这些梗的人是初代爱国恶俗站长程然,建议七海你看过他的条目后再决定要不要使用迫害自闭症儿童而产生的梗。而且你一使用恶俗梗就让我们之前为你做的工作全部白费,别人还会认为你没有脱离恶俗。 狗维词条则在6个月后撤掉。可以加个计时器放词条上。 只要他这次肯诚心道歉,这足以让许多人放弃针对他。 对七海的交涉完全可以成立,日本youtuber犯错后好歹会剃光头道歉加停止活动半年,让你重新艾特人道个歉,再把道歉条目推特置顶3个月,这条件应该是非常不错吧?想想那些受害者受到的痛苦。如果你诚心道歉,狗维的人肯定不会再揪着你的过去不放。而且这还能够影响他人对这些事情的看法,至少能够让更多的人认识到网暴的危害性,对受害者和圈内风气都有好处。 </pre> 我很认可他的看法,当前情况下七海进行有足够诚意的公开道歉对谁都好,其自己可以借此彻底和恶俗划清界限,从而避免更多争议,也有助于其他人早日认清恶俗的本质。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5日 (三) 21:18 (CST) {{不支持}} 打破'''随意道歉即可撤词条等同于词条无用'''这层窗户纸的正是这位,这边建议您使用仪器精确测量曹女士的石更-车欠周期以期为学界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呢--[[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5日 (三) 22:47 (CST) :回楼上,这位的条目什么时候撤过,你是不是把他跟另一个搞混了? :以前他那个道歉太敷衍了,而且这里也只是把道歉信放了上去而已,并没有撤词条,双方都没有太认真对待。所以这一次才要来正式的,给他说清楚标准(不能乐人害人出人,满嘴恶俗话),以此为界。 :如果撤了词条以后还搞恶俗被人抓到证据,完全可以恢复词条并且标记出来,我想这里不会有人愿意继续为他说话了。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5日 (三) 23:30 (CST) ::我倒想问你把艹女士跟谁弄混了?火线萎勃除了这位还有谁? ::笑死,什么样的道歉信不都是轻飘飘的敷衍吗?背刺至少三人请,具体目标由义士招标决定。 ::感谢福报,三和大神以后黑产三件套逐渐接近白菜价了,你还想抓到证据?先搞定推特查绑证明一下你佬手腕再说好吧。 ::最后,你在怕得罪谁?除了叶女士还有谁为艹女士说话了?--[[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6日 (四) 12:25 (CST) :::噗,你在说什么?“打破随意道歉即可撤词条等同于词条无用这层窗户纸的正是这位”,我问问你曹的条目啥时候撤过?一直都在好吧。 :::道歉信是敷衍还是有诚意你要是看不出来任何区别那就算了,建议自己比较一下已经有的那些。另外,强制定指标的背刺得到的资料有多少可信度,我暂且蒙在鼓里。 :::你第三句到底在说些什么,看不明白。 :::另外也别瞎YY了,这事结果怎样都跟我没一点关系。我同意这个提议的理由很简单,这事要是成了,完全可以给反恶俗带来很多正面影响。--[[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6日 (四) 22:08 (CST) ::::哦,看你这副模样还以为你见过前脚商量好撤词条后脚就行动再开根本不避风头的艹女士呢。 ::::没可信度可以不下架嘛,又不是求着它给,蒙古大可不必。 ::::换皮挡刀都是大手子常用套路,成本高了些效果好了些就有人表示不能理解,我蒙古, ::::是给你自我满足感吧?你能把受害者的信息收回来?还是您的技术力已经强到能对跟风小鬼抽一杀一?请记住:恶俗迫害并不随着始作俑者消失停止。--[[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7日 (五) 00:31 (CST) :::::如果你是想说“因为存在换皮继续恶俗的可能性所以要进行有罪推定”,那你的表达太晦涩了,换个人也要蒙古。如果不是,不如来点大白话解释一下。顺便一说,按这个逻辑那也没必要对任何人搞什么终止迫害了,没有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换皮。 :::::受害者的信息确实收不回来,迫害一旦发生,影响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却可以尽量止损。彻底远离恶俗强过无休止的卷入恶俗内斗与反恶俗和恶俗的争斗,有道歉强过没有,就是这样。--[[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01:51 (CST) ::::::换皮只是表现形式,大手子们想匿名或等效匿名有的是方式方法,你的无知造就了你的无畏和无耻。 ::::::谁给你判定止损终点的权力?谁给你判断价值衡量损益的权力?你的自我满足感吗?--[[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2:59 (CST) :::::::按你的逻辑,谁能证明自己没有匿名?这不就是“莫须有”罪? :::::::那你是觉得上面的价值判断不对喽?那你讲讲,你希望怎么样?你的方案有何种结果,比目前这个方案高明在哪些地方? :::::::还有,跟你交流真费劲,啥时候把你的语言体系、理论体系、主张写一写,就是那些什么“白手套”,什么“避祸壬”之类的,以打破交流壁垒。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00:20 (CST) ::::::::不能啊,恶俗狗唯一的罪就是干了烂屁眼事还被发现,仅此而已。 ::::::::你首先需要弄懂你错在哪。罪责刑相适应的前提是法律有尊严,而法律的尊严在于不可逃避的时效长久的暴力。请问你们语C壬有没有啊? ::::::::你问我我希望怎么样?撤词条前有效背刺数名指定人士。 ::::::::你问我会有什么结果?一般来讲会被大手子厚颜无视或者大手子被逼换皮作结,可能会有无胆废物背刺两只小蛤蟆。然而你们的自慰方案也会被无视,也会抓不到换皮,倒不如留着这看板做装饰顺便赌一把废物送头来得好。顺便避免了受害者问题。 ::::::::我觉得你不懂单纯是见得太少。但被指出没见过艹女士耀武扬威还敢继续为艹女士和后来无数混球张目恐怕不止是见识问题。--[[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01:30 (CST) :::::::::你都承认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匿名那还说啥?搞“莫须有”罪别把狗维拉上。顺便一说,要是恶俗狗既不是真心悔改又觉得本站没有任何威慑力,那就不可能会公开道歉,那也不用搁这讨论啥道歉方案了。具体地说,要是七海觉得我们干什么他都毫无损失毫无波动,那还来互动搞啥? :::::::::具体怎么背刺?在道歉信里把认识的其他现役恶俗狗批判一番?向本站人员供出其他恶俗狗的料?如果“背刺”指的就是这些,'''那没问题啊''',完全可以加入这样的要求,没说现在的道歉方案就是终版啊。你的诉求要就是指这个那何必扭扭捏捏扯一堆有的没的。 :::::::::好,我们的方案会被无视,那留言板上的用户七海想必是七海复制人。 :::::::::我觉得懂你那套话术不是啥义务,且什么也不能说明。新入恶俗的小鬼倒是有不少觉得别人有义务自动懂得啥是“裂变的眼睛”,啥是“qqqxx”,不懂说明那个人8行,不知道船R先生跟他们区别在哪。还有我啥时候又被谁指出没见过他耀武扬威了,这跟现在讨论的方案有啥关系?张目这帽子太大了我接不住,这条件难道对七海一方特别有利?本人支持这个提议的理由已经说明了,就是因为这个提议对反恶俗有利,期待你除了无端揣测动机+扣帽子来点更给力的论述。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00:32 (CST)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宁也没法证明无人转生。无罪推定是拥有强大军队以及可靠警察系统的近现代政府特权,宁要能找到路子或者亲自下手扫除推特和telegram拿出足够有能的证明窝佬立刻一转大政翼赞。 ::::::::::没有成本的行动不需要理由。 ::::::::::背刺好啊,可我要的是'''提供关于任意被指定人红岸级别的资料三份及以上''',质量或数量上的下降不接受。你们这种沉迷于自我满足的能做到这份上?还不如维持现状。 ::::::::::人选谁指定?人选被拒绝后是重新指定还是什么?对方指定的人选分量太过不足要不要拒绝并重新指定?对方撒泼打滚要不要中止程序?就算这些全过,问题来了:如何验证有效性?找到路子或者亲自下手扫除推特和telegram请,那时窝佬立刻一转大政翼赞。 ::::::::::对于没有成本的行为如何回应都不奇怪,何况艹女士这次来主要是为了背刺的。 ::::::::::那么你是凭什么一口咬死艹女士词条毫无异状的?不要试图掩盖,毫无疑问,你的行为完全在为自我满足服务。 ::::::::::我无法对任何没有成本的行为的有效性或合理性做出任何合乎理性的论述,倒是你一直为谁的无成本行为感动奋起张目这点值得推敲。--[[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13:39 (CST) {{不支持}} 仅凭一次不知真诚与否的道歉就能撤词条?原来本站继替恶俗受害者讨公道之后,竟然进化出了替受害者原谅恶俗狗的能力?这边建议曹女士还是先好好捋顺一下自己的恶俗历程,所谓道歉至少得让所有被你挂过出过迫害过的人知情吧。鉴于我所指的人并不关注本站,曹女士需要自己思考如何解决问题,什么时候她原谅你我什么时候改支持。--[[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19年12月26日 (四) 02:29 (CST) :你肯定把建议正文看漏了一些,道歉信要求里有艾特受害者这一条。另外正文里提出的要求不一定是全部,写作道歉信的要求可以再讨论,比如完全可以等受害者表态再说。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6日 (四) 22:08 (CST) ::强行定指标能不能找到受害者,找到的受害者是不是受害者本人,强行要求受害者原谅这是不是一种对受害者的道德绑架,受害者不同意是不是真有人能忍住不慷他人之慨,这些我都暂且蒙在鼓里。--[[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7日 (五) 00:31 (CST) ::可是我指的人并不在这四个人里面呀。她都不知道七海的推特是哪个,也不知道本站的存在,我也不想让她在被人出道+迫害之后,还要再牵涉进恶俗与反恶俗的冲突里面。魏先生的意思是不是我还要跟她说,你去推特/恶俗狗维基看看,七海给你道歉了,虽然七海都已经忘了你是谁,道歉信也没指名?所以没有名气的受害者值不值得一次特地上门的道歉呢?我等消息。--[[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19年12月27日 (五) 01:48 (CST) :::船R先生,你是怎么强行解读出“强行要求受害者原谅”的?如果表达得还不够清楚,那就说清楚一点:本人支持:如果受害者表示无法原谅,那终止迫害撤词条的事就作罢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01:51 (CST) ::::继续,还有三条,剩下的三条完了还有你要不要要求受害者自证自己是受害者,还有要求受害者自证完成的附带损失如何解决--[[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2:59 (CST) :::回洈渃,任何受害者当然都值得专门道歉。七海整过的肯定不止原提议提到的四个人,那么条件调整一下,应当具体的提到他记得起来的害过的所有人。如果想不起来,本站帮他想一想。不知道你觉得这么处理怎么样。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01:51 (CST) ::::反对,七海的受害者我只认识一位,我为她说话,别人我不管。如果她没有收到七海的私聊道歉或者她不接受道歉,我永不会认为七海的道歉是真诚有效的。如果你逼迫七海公开受害者身份,对她再带来任何后续精神伤害,不仅七海本人,你也需要对此负责。--[[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19年12月29日 (日) 03:30 (CST) :::::针对你的意见,可以这样:让七海私信给剩下的他想得起来的人道歉,但ID就不在道歉信里公开出现了,如果不幸漏了你朋友,而她自己又很想要七海专门私聊道歉,那么把这个意思由你私下转达给七海,你觉得这样如何。顺便问一下,你跟你朋友就此事沟通过吗,她自己的意见怎样呢?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00:20 (CST) ::::::宁揍是七海中将的炮击观察员?--[[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01:30 (CST) :::::::不止是他一个的,但要是用您那种“有可能换皮”这种莫须有罪的逻辑,整的是谁都无法令人心服口服。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00:32 (CST) ::::::::谁给你无罪推定的底气?找到路子或者亲自下手扫除推特和telegram请,一转大政翼赞希望qqqxx,,,--[[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13:39 (CST) :::::::::抱歉各位最近有点事情耽搁了。我当然跟我的委托人沟通过,她说她不需要什么道歉,她想要七海直接去死。不过我认为,如果七海能在私聊致歉中表露出足够的诚意,我也不是没有可能说服她接受一个比较温和的方案。至于受害者身份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某位大手子害过的人多到自己根本想不起来都是谁的地步,那他/她/它永不值得被原谅。所以还是希望七海同学振作一下,能回忆起来尽量回忆起来,这样对大家都好。--[[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20年1月7日 (二) 03:48 (CST) {{不支持}} 本质与日本保守派的“反战”一样,只顾哭诉自身的经历多么悲惨,而对自己的恶行并无哪怕是口头上的反思,态度不如本站绝大部分车软的恶俗狗。--[[用户:NSS|NSS]]([[用户讨论:NSS|讨论]]) 2019年12月27日 (五) 04:31 (CST) :[[实名/刘黄磊|刘黄磊]]这个未成年恶俗小鬼吃了赵弹都一萎一勃,而曹仙贝作为把中文MTF圈子恶俗化的推手,随便来个“道歉”就想撤词条,太过想当然勒。--[[用户:NSS|NSS]]([[用户讨论:NSS|讨论]]) 2019年12月27日 (五) 04:35 (CST) ::呃,不是说他现在的这个道歉就算数。 我把两条主张再陈述一下: <br/>主张一:由狗维拟定一个道歉信的标准,向七海提出按这个标准做的要求。如果他不愿意按我们的要求来,那就拉倒,条目继续挂那就是。如果他同意并且落实了,受害者也表示了原谅之意,那就按上面说的,6个月后撤词条。如果落实情况很差,或者受害者表示不原谅,那也拉倒,条目继续挂那。如果他按我们的要求做了,并且条目也撤了,但却发现七海还在继续参与恶俗的实锤,那就恢复条目并且特殊标记,永不再撤。 <br/>主张二:道歉信标准:(i)在推特上重新写道歉信,并且将这道歉信置顶推特主页3个月。 <br/>(ii)信中应当艾特被他开示过、乐过的受害者,如纸鸢、zmt、姬先生、里神乐,请求其原谅。 <br/>(iii)信中应当明确对恶俗性质的认识,应当明确对自己以前的各种恶俗行为表示反思。 <br/>(iv)信中应当承诺不再使用恶俗梗,例如巨大多,ao,上电视。 <br/>(v)信中应当承诺不再进行恶俗活动,如开示信息、害人。 <br/>不知您对此看法怎样。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01:51 (CST) :::一:艹女士已经成功获得过一次撤词条的机会,只是火线勃痿暴露了而已。重复一遍:艹女士的行为已经证明了'''随意道歉即可撤词条等同于词条无用''',如果不认同,至少证明了'''没有实际成本的悔过即可换取撤词条等同于词条无用''' :::二:这么些口惠而实不至,还没有靠谱暴力机关负责监督的君子条款亏宁想得出来啊,OOC,语 C 大 失 败--[[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2:59 (CST) ::::再重复一遍:{{color|red|'''之前没有撤过他词条'''}}。怎么就没有实际成本了?请注意要求是公开道歉,对七海这种有影响力的大V这是啥概念你不会不知道吧。并且不同于来这的评论区贴个条的影响,公开道歉之后他要是还恶俗那就是毁约,他的关注者都会看在眼里,损失是明摆着的。并且公开道歉对反恶俗人士还有收益,借助其影响力他反恶俗。你是不是觉得非得学红岸弱智搞上门快打才是有实际成本? ::::怎么监督,他毁约怎么办说得很清楚了,你是觉得这条款太“君子”了不够“恶俗”还是怎么样?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00:20 (CST) :::::好好好知道了,艹女士也在后悔为啥早勃起了几秒。 :::::它艹女士有啥正经影响力?三分之一是抱团取暖,三分之一是恶俗舔狗,三分之一是恨国翼赞。宁做的只不过是帮它把粉洗得只剩了姐妹淘而已。更别提换皮开个新号也容易,只要还阴阳怪气,还能沟通黑产,那也就只会丢了药娘抱团取暖的那些热度罢了。本来只有一个号吸粉,现在变两个了,甚至可以得一个表面反恶俗的名声。结果就是左手鱼饵生产,右手鱼塘经营,你高兴吗? :::::什么成本才叫实际成本自有公论,非要杠嘛……就像说屌大没用一样,首先你得有根够格的。--[[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01:30 (CST) {{支持}}道歉撤词条制度很好,应该制度化。至于曹女士的问题,让他手书道歉信,进行时长几个月的群体监督,如果有任何不对,都可以撤回停止迫害和道歉撤词条这个过程。-[[用户:Anonymous|Anonymous]]([[用户讨论:Anonymous|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4:45 (CST) :谁给你慷他人之慨的权力和胆量的?--[[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4:58 (CST) ::你少点阴阳怪气,如果问题在于我发表了不同观点就表示反对进而想党同伐异,不包容异议观点,请回到恶俗维基,谢谢,,,如果问题在于曹的道歉问题,那就等他的实际行为,词条是可以随时恢复的。至于官方的态度,官方把本站墙了就是他们的态度,如果国务院关于禁止人肉的法案正式推行后把本站也赵弹了那会让恶俗系把肚子笑疼的,既然官方的态度不明,甚至是敌对的情况下,那么争取舆论是唯一可行之路。-[[用户:Anonymous|Anonymous]]([[用户讨论:Anonymous|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6:05 (CST) :::觉得自己比别人更需要包容真是了不起,请创立恶俗维基qqqxx,,, :::墙了什么也证明不了,只要国内没有主服务器没有谁能真正得到赦免,除非摆明立场,然而嘛,,,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中间派你争取得动?那除了争取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还能争取谁的?恶俗狗的?如果不是为了争取恶俗狗那就又要回到关于权力合法来源以及权力行使规范和控制权力行使规范的附加影响这三样的讨论了,论述请,,,--[[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18:49 (CST) ::::你想帮受害者争取什么条件?反正光挂着他对受害者没什么实质好处。--[[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28日 (六) 22:24 (CST) :::::本来就是整日除了扣字就只能挂人的迫真存在舰队你还想为受害者争取啥?现状就是极限,不要失智。 :::::不如从功利主义角度上考虑:有效背刺至少三名指定人士方可下词条,具体标准具体分析。既可以废物利用胆小怕事还手段不少的,也能促进上榜人士放弃幻想继续表演,如果能加剧其症状致其自我毁灭更是善莫大焉--[[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9日 (日) 01:29 (CST) ::::::挂人扣字本来就没什么实际杀伤力,这里又没人玩跟踪骚扰,真把撤词条当多大个筹码还是算了吧。这么搞最多让别人直接虚无跑路,或者装聋作哑毫无损失--[[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29日 (日) 18:16 (CST) :::::::重点就是这个。我搞不懂的就是既然无论如何都可以用厚脸皮和换脸皮解决那么为什么还要下架,从以前到现在一直都搞不懂--[[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29日 (日) 22:46 (CST) ::::::::你知道光挂着只会让他们厚脸皮变脸皮还有什么不好懂的,逼其写个检讨再不济不也比逼其厚脸皮变脸皮强多了--[[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12:57 (CST) :::::::::你指的是假意检讨,继续作恶?还是这是在现在乃至未来的受害者们托梦授权下的一盘大棋?--[[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13:54 (CST) ::::::::::想继续恶俗的根本就没必要道歉。--[[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18:38 (CST) :::::::::::道歉毫无执行成本,没必要也可以玩。更不要提你这判断的隐藏前提是艹女士一党是正常人。 :::::::::::另外,艹女士这次的所谓道歉是仇家被挂来看戏被发现不得已答应,你怎么知道风声过了不会再度勃起呢?恶意再深一些:你怎么就能确认艹女士现在没有完成换皮呢?--[[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23:14 (CST) {{回应}}1楼,美化什么的太中二了,还不如像之前谁说的那样把理性批判从战场切割出去,制度化也不一定必要,最好保持灵活,比如公开道歉可能造成二次伤害之前就一直没考虑过--[[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29日 (日) 18:16 (CST) {{回应}}洈渃,洈渃的提意很有意思,建议七海大师先捋顺自己的恶俗历程,像叶大师一样写一封我的前半生以表示诚意。至少先供出几个上级给其他人看看--[[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日) 18:30 (CST) :让他反补供线索倒是支持,反正他自己就是被反补的--[[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一) 18:43 (CST) 考虑到或许对受害者心理造成二次伤害或是受害者遭遇其他恶俗蛤蟆的报复,可以将回忆录先交给管理员审查,将内容中的部分受害者给匿名化,比如那些不出名QQ圈受害者。--[[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日) 18:46 (CST) :{{支持}}但是要有条件,我的条件是七海写一篇和叶大师一样的回忆录,好供出一些蛤蟆的关系网。然后船R先生的条件是背刺3人,这跟我的条件一样。然后在满足NSS和洈渃提出的条件之后再按照1楼的做法也是可行--[[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日) 19:30 (CST) ::支持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00:35 (CST) 建议在推特置顶道歉列表中增加一个受害人张女士,也就是曾经被挂上恶维首页的mtf圈受害者,七海身为mtf圈大手子却跟风迫害一个跟自己一点仇恨也没有,甚至从没见过的mtf,这点简直和马执雨一样。建议七海在重写的道歉信中解释清楚为何跟风迫害张女士--[[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2月30日 (日) 19:30 (CST) :{{中立}}覆盖恶俗影响到的圈子就够了,否则就是拖人下海。原本的定位就是用“恶俗”来反制“恶俗蛤蟆”——光辉形象想多了——任何“出道”行为都是对官方隐私泄露的打脸。举一个键政例子:粉红翻墙去和反贼争论某些国内被严控的“历史”,实际上官方巴不得把他们眼睛都蒙上。--[[用户:茵可萨丝|茵可萨丝]]([[用户讨论:茵可萨丝|讨论]]) 2020年1月6日(一)15:42 (CST) :我说一哈,我跟七海沟通了一下,我觉得他的态度看上去还是比较诚恳的,他答应了过几天会公开写一份有足够诚意的道歉信,并且同时会给参与乐过的恶俗受害者逐个私信道歉,也回答了我们提的一些问题,至于他的诚意究竟有没有表现出来那么多,等他道歉了你们可以自己判断。 :过几天我会把跟他的一些问答发出来,按我们的约定到时候他会在狗维的相应评论区下停留七天,回答关于恶俗圈情报与关于该份问答内容的疑问和质疑。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20年1月14日 (二) 23:41 (CST) == 一个提议 关于恶俗蛤蟆判定标准,许多人都搞不懂这点 == 我建议以恶俗概念中的恶俗五系为标准,而不是以所谓的说恶俗怪话加会出道为标准。 孙系喷系这种泛恶俗系不少都是在贴吧以小圈子抱团的形式害人,百度贴吧里有许多反字开头,战场结尾的吧。例如反明日方舟吧、东方吧的战场吧,里面都是这群蛤蟆在害人,瞎骂查绑人肉天天都在上演,根本没人管。还有许多喷字开头的贴吧天天上演喷神大战,刚去喷吧首页看了下发现被挂本站的张耀武和吴欣宇两人正在玩喷神大战。 知乎科普文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688539/answer/53002763 为什么贴吧会激发那么巨大的负能量 恶俗维基是由音mad圈的程然和肖彦锐两人去泛恶俗的顶点孙立军吧取经而诞生的,这类恶俗温床可是不少恶俗圈新鲜血液的来源,到时候指不定再从这种贴吧中诞生几个妖照鸵鸟。而且不少其他圈子也有被此类网络流氓团体渗透的倾向。很多这类蛤蟆都是学了几个PS3体喷词孙腔,巴结几个能查贴绑的黑产就开始当起了小圈子婆罗门。这类蛤蟆早已得知恶俗维基的存在,恶俗维基不少词条都是出自此类蛤蟆。 船尾座R先生说本站只是个扣字挂人的地方,包括外面很多人都认为这里和恶俗维基没什么区别,但我不这么认为,本站存在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科普,虽然键政恶俗人员在出名曝光后可以转到推特和telegram上,但孙系和喷系这两泛恶俗系应该是跑不了的,到时候因黑产而被一网打尽也是可以的,把蔡郑豪吴欣宇这类小朋友的网络家园(粪坑)给拆了也是件好事。-[[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日) 20:43 (CST) :那对于不在恶俗五系之内但是又会说恶俗怪话加会出道的人还管不管。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23:54 (CST) 我觉得需要建立一个让普通人一眼就看懂的恶俗狗识别标准的栏目,就像公安发布的社会人员特征那样。可以让其他人一起参与进来探讨。主要目的是看其他人不懂恶俗蛤蟆分类,好给个明确的定义。 先是写恶俗五系,然后再可以根据所在地、分类、行为特征、说话方式、来写点别的内容分类。比如泛恶俗系是小圈子抱团,特性是几个人围着大手子巴结形成小团伙乱斗,通常以喷词孙腔PS3体为主,活动范围在贴吧QQ圈,键政和音mad蛤蟆的生态结构为金字塔三层构造,内部阶级分明,组织成员分工明确,活动方式往往是数百人集体霸凌几个人,活动范围是推特和telegram,说话方式主要是恶俗梗怪话。而小圈子婆罗门往往是几句话不和就开始说恶俗梗怪话试图召唤恶俗打手子开始出道,恐吓说要挂恶维。 然后加几个识别样本链接,比如喷系蛤蟆吴欣宇、孙系蛤蟆王恭博、小圈子恶俗婆罗门冯杨之类的 恶俗五系之外的怪话人搞出道迫害肯定是有目的的,推特键政的可以放键政蛤蟆 也可以称为推特恶俗蛤蟆。想当小圈子婆罗门就认为是小圈子婆罗门恶俗蛤蟆,但如果他只是追着一个个体迫害那只能认为是野生的恶俗蛤蟆。 [[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月1日 (日) 2:43 (CST) 实际上我是看了论坛里的这篇帖子才产生了这个想法。 https://esg.t91y.com/%E7%89%B9%E6%AE%8A:WikiForum/%E6%9C%89%E4%BA%BA%E4%BA%BA%E8%82%89%E6%88%91%E4%BD%86%E6%9C%AA%E6%88%90%E5%8A%9F%EF%BC%8C%E6%88%91%E8%AF%A5%E5%A6%82%E4%BD%95%E5%A4%84%E7%90%86 我和他一样也是贴吧恶俗蛤蟆受害者,遭遇也十分类似,所以才不想对此置之不理,想做点什么帮助他们,让他们对恶俗蛤蟆保持警觉,减少蛤蟆在网络上造成的损失。想写个防范指南之类的告示,这点也能提升狗维的正面评价吧。--[[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20年1月3日 (日) 20:49 (CST) 算了,反正到时候警察也会发布,事情应该一步一步的来,是我太心急了。--[[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20年1月5日 (日) 20:49 (CST) :感觉需要一个整合性的恶俗介绍--[[用户:常识|常识]]([[用户讨论:常识|讨论]]) 2020年1月6日 (一) 14:55 (CST) :{{回应}} 标准的施行必然伴随着覆盖其想定的强制力。我们面对的恶俗juan仍有旺盛的生命力,其证据就是:不论国籍人种,它们仍旧保有赛博空间内个人能保有的最高话语权。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可以随意钦定谁是恶俗大手谁是恶俗蛤蟆,但你能把符合要求的,理想条件下总嫌疑人数的95.00%,要求再低一点总嫌疑人数的68.27%,的人抓住并一一给予足够的惩罚吗?如果不能,往小了说是自取其辱,往大了说是践踏法治。 :说人话?'''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只会扣字挂人当作耻辱,这是目前唯一能做的,在传给后人前不丢掉它就是胜利。'''{{未签名|船尾座R|于2020年1月1日 (二) 00:34 (CST)}} ::我搞不懂你所指的赛博空间是什么,可能是由你的心象风景具现化而形成的固有领域。 ::那推特恶俗狗红名条目岂不是一直在自取其辱,警察发布黑恶势力特征表提醒民众,发布犯罪通缉令也是在自取其辱? ::那警察和黑恶势力一样是只会抓人和暴力恐吓吗?扣字挂人贴吧微博天天在上演,流氓火拼和警察抓人能一样吗? ::马上会有针对推特蛤蟆的新栏目出现,届时会需要你的力量。与其在这里纠结说要整死所有被挂的蛤蟆,还不如先多去记录几个推特蛤蟆。罪犯透露情报协助警方好歹也会得到减刑,可以放过的本站自然会放过,不能放过的本站自然不会放过。 ::[[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19年1月1日 (日) 2:43 (CST) :::说你们只会扣字,结果连自己的无知都拿来当施法材料,呐)))))) :::当然是,毕竟推特和telegram在诸君面前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 :::警察每年要处理多少?即使把依律当刑却依国情调解的去掉,恐怕拘五十个甚至一百个才会不得已发张通缉令罢。顺便你见到95.00%和68.27%这俩数字没有任何反应,不是文科生就是没好好听课。 :::不一样,因为流氓一边双标严重,另一边没法把跟他作对的嫌疑人中的95.00%以上干掉。总结起来就一个词:费拉。 :::翻译一下就是口嗨着扣几个人字,挂几个敢驳嘴的,却搞不清哪怕任何一个人的财产状况呗。--[[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20年1月2日 (四) 13:47 (CST) ::::目前狗维无法满足你那些不切实际的要求。--[[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20年1月1日 (日) 16:33 (CST) :::::我质疑的就是这个:以暴力无法升级为前提,为什么要缩小惩罚面扩大打击面?嫌不够丢人?--[[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20年1月2日 (四) 23:37 (CST) ::::::我很理解你对恶俗蛤蟆的仇恨,你想整死恶俗蛤蟆的心情我也完全能够体会到,事实上我也对恶俗蛤蟆恨的要死。但是现阶段要想把网站做大提升网站知名度,必须要走一条和恶俗维基不一样的众包路线。我认为这对现在的狗维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你也不希望我们所有反恶俗人士至今为止的努力都白费吧。--[[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20年1月3日 (日) 20:49 (CST) :::::::你还是没理解我在说啥:无论形式或内容,无论范围渠道,不落实到暴力的惩戒都是胡闹。 :::::::努力白费之类的担心大可不必,真要担心这个不如担心担心费拉全局闭嘴,恶俗狗拉不着人结果只剩了带资进组和技术加盟的老资格。--[[用户:船尾座R|船尾座R]]([[用户讨论:船尾座R|讨论]]) 2020年1月4日 (六) 00:09 (CST) 正是因为难以实施,所以才采用了其他的方法和手段,并不是所有事情都是像说的那么顺利。 而且除了我们以外还有警察在,今后恶俗圈被认定为网络黑社会,动用暴力抓捕罪犯收尾的工作交给警察就行了。--[[用户:银梦臭蛆死爹烂妈|银梦臭蛆死爹烂妈]]([[用户讨论:银梦臭蛆死爹烂妈|讨论]]) 2020年1月5日 (日) 20:49 (CST) == 开设黑产恶俗狗分类 == 考虑到黑产人身份隐秘,社交网络上账户很少甚至没有,线索模糊,有的只有qq号,如果仅仅挂上qq恶俗狗名单上,不显眼,而且无法引起重视。建议专门开辟黑产恶俗狗分类,在首页上显示,要证据确凿,且逐渐吸引警察注意。目前网络上有组织的恶俗小鬼已经死绝,网站今后的重点应该转向揭露黑产人的牟利、诈骗。-[[用户:Anonymous|Anonymous]]([[用户讨论:Anonymous|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22:52 (CST) :{{支持}} --[[用户:魏彦吾|魏彦吾]]([[用户讨论:魏彦吾|讨论]]) 2019年12月31日 (二) 23:54 (CST) :{{支持}}--[[用户:NSS|NSS]]([[用户讨论:NSS|讨论]]) 2020年1月1日 (三) 02:53 (CST) :{{支持}} --[[用户:3Fo2o1l|3Fo2o1l]]([[用户讨论:3Fo2o1l|讨论]]) 2020年1月2日 (四) 14:39 (CST) :<s>{{中立}}:禁止炒作。电报社工库群可是拿CCTV认证当噱头的,当心别反而为他人做了广告。</s>行,好,我{{支持}}。不过我得问一下,只黑产不恶俗的那种要不要挂进来。--[[用户:洈渃|洈渃]]([[用户讨论:洈渃|讨论]]) 2020年1月7日 (二) 03:54 (CST) :{{支持}}--[[用户:SCP-682|SCP-682]]([[用户讨论:SCP-682|讨论]]) 2020年1月8日 (三) 09:30 (CST) :{{支持}}--[[用户:Fam|Fam]]([[用户讨论:Fam|讨论]]) 2020年1月8日 (三) 10:30 (CST) :{{支持}}<br> <gallery> 资源圈1.png| IMG_2207(20200108-131403).jpg| </gallery> 最好再给科普一下黑产圈和资源圈的区别,介绍一些黑话和圈子内的基本情况。还可以分析一下这些人为什么能收集大量个人隐私数据却逍遥法外。--[[用户:茵可萨丝|茵可萨丝]]([[用户讨论:茵可萨丝|讨论]]) 2020年1月8日 (三) 22:17 (CST) {{支持}},但是有一个{{疑问}}。消防兵在2019年失去权限之前也属于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同样拥有黑产恶俗人,甚至有些还靠着其他人的权限继续黑产,这些人该怎么处理?以及有{{意见}},有一些黑产恶俗人直接与政府内部勾结进行贩卖,可能无法使用正常口径赵弹进行橄榄,这些人又怎么处理?--[[用户:Der 契卡|Der 契卡]]([[用户讨论:Der 契卡|讨论]]) 2020年1月24日 (五) 13:27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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